按照《关于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课有关事宜的通知》精神,落实“高校防控严九条”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本着“自愿、分批、错峰、有序”原则,2020年6月7日安排第一批确有重要科研实验任务的研究生返校,其他批次学生返校时间另行通知。
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须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经学校审批,并在收到辅导员“一对一”发出的允许返校通知后,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返校。未接到返校通知的学生,一律不得返校。
全校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学校开学复课相关工作方案(预案),全面做好学生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师生生命安全、身体健康和教学科研任务顺利开展。
特此通知。
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
2020年5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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